台胞百问(20)
在京租赁房屋实地看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相关资料图)
(1)查看房屋出租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是,需持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和身份证件;如果不是,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或是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的责任。
(2)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有无安全隐患。
提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首先应当确定打算租住房屋能否出租。《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另外,该办法第八条还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底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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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
主播:吴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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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介绍
2022年8月25日,北京市台办策编印制的《台胞百问》手册正式发布。
《台胞百问》聚焦民生,汇总了近年来台胞服务工作中收集到的热点问题,分为五个板块共126个问题,涵盖了台胞在北京生活、就学、实习、就业、投资、创业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台胞快速了解相关问题如何解决、相关事项如何办理,更好融入北京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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